|
关于定西市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河西片区部分地块)调整方案公示 |
|
|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定西市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河西片区部分地块)调整方案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9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312726(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定西市安定区西岩路18号定西市自然资源局510室。
定西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本次控规拟修改地块位于位于定西市新城区河西片区,在临洮路以东、北安北路以南、官兴路以西、柏林街以北,占地面积为37.56公顷(约合563.4亩)。 二、调整理由 1.优化中小学教育用地。为了优化中小学教育用地的规划,减少城市主干道对学校的影响,排除加气站、输气站对学校可能产生的潜在隐患,使规划的学校用地更加安全、环保,布局更加合理。 2.提高土地开发使用效率。为持续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的“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的意见,利用新城区土地空旷、地表附着物少、拆迁量小等特点,适宜整合住宅小区从宏观角度规划,使其对城市景观、适宜地貌性建筑、公共设施配套服务等诸多方面发挥更加广泛的作用。 3.完善新城区城市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河西片区处于中心城区最北端,区域人口稀少、发展相对滞后,该地块的调整能够进一步落实控规用地原则,加快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与完善,对改善整个河西片区的公共服务配套状况,有着积极的影响。 4.优化用地布局。定西市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地块较为凌乱,规划支路较多,不利于整体开发,该地块调整能够进一步优化控规用地布局,实现用地合理性。 5.促进新城区发展。新老城区中的河西片区以生态居住、公共服务功能为主导,本次修改更利于用地的全面开发和建设,对教育资源的统筹覆盖、人居环境的有效改善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中心城区北大门的整体形象打造有着极大的助益。 三、调整内容 本次修改为河西片区A04、A05、A06、A07、A08、A10、A11、A12、A13、A14地块的用地性质、布局及规划指标的调整。 1.规划道路调整。取消北安西路和柏南路东段西段。 2.用地布局调整。取消北安西路和柏南路部分后,依次将北侧A04、A05两个地块进行整合,地块编号变为A04;将A07、A08两个地块进行整合,地块编号变为A07;将A10、A11、A13三个地块进行整合,地块编号变为A10;将A12、A14两个地块进行整合,地块编号变为A12。 3.用地性质调整。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标准,对用地性质重新分类。将调整后A04地块由原来二类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幼儿园用地,对幼儿园用地进行了明确。将调整后A07地块由原来公共绿地、加油气站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和中小学用地,将原A10中小学用地进行了互换,用地面积平衡;将调整后A10地块由原来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幼儿园用地,对幼儿园用地进行了明确。将调整后A12地块由原来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将A06地块由原来公共绿地、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为公园绿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幼儿园用地,对幼儿园用地进行了明确。 4.规划指标调整。调整后A04、A07、A10三个地块除中小学用地根据寄宿制的需要将限高调整至50米外,其余各类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都未调整。调整后A12地块,按照市政府要求,在该地块内建设2栋保障性住房,故将容积率由原来2.5调整为2.75,其余规划指标都未调整。 该片区调整后,绿地在该片区内平衡置换,面积未发生改变。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并为住宅用地,按照5%-15%商住比进行兼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和《甘肃省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建筑物退让、停车位等控制要求严格执行《定西市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 各项控制性指标如下表:详见附件
四、专家论证情况 2021年3月31日,定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市上规划专家就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定西市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河西片区部分地块)调整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论证。一致认为:该专题论证报告编制规范、内容齐全、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较为充分,原则同意对该地块规划进行调整。 |
|
| 责任编辑: 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员 |
| 分享到: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