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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三着力”破解搬迁难题——临洮县自然资源局持续推进生态及地灾避险搬迁工作侧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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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是民生之要。2022年以来,临洮县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生活好”的思路,坚定不移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这一德政工程、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和发展工程,持续优化贷款、就业、上学、产业发展等配套政策,用三步走的方式,从“搬前”“搬中”“搬后”三个搬迁时段,着力破解搬迁群众心中所虑,走出了一条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相融、经济社会生态安全“四效”合一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新路子。2022年,310户1170名群众彻底远离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搬进了城镇新居。2023年,289户第一批搬迁群众通过集中摇号选定了安置房。 着力搬前“怎么选” 用“先行棋”解搬迁之忧 要从居住了多年的宅子、村子,搬到一处陌生的地方,每个需要搬迁的群众都有顾虑。为了解决群众心中所虑,临洮县自然资源局以超常规的担当、举措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上报县委、县政府建立了“一总八分一专班”工作体系,坚持落实领导包抓、“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督查问效等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多次实地督导调研、常态化分析调度搬迁工作进度、研判解决突出问题,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按期推进,从五个方面解群众之虑。一是坚持把搬迁工作与城镇化、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科学制定了《临洮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利用五年时间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应搬尽搬”。遵循“先急后缓、由重至轻”的工作原则,按照“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要求,在县城市规划区内,修建集中安置区一处,总占地面积127亩,总投资13亿元,建设搬迁安置楼20栋,可安置搬迁群众2152户。二是安置小区同步配套幼儿园、绿化景观、地下停车场、养老中心等公共服务,建立安置小区党群服务中心,对搬迁群众进行集中社区管理,同步实现“水电暖路气网”“七通一平”及房屋简装,搬迁群众可实现“拎包入住”,为群众安置搬迁打好了“提前量”。三是安置房充分考虑群众使用性,房屋构造科学布局,面积95-113平方米,均为两厅两卫三室布局,房价均价低于本地市场价(6000元)不超过40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出售。四是整合税务、住建、不动产等部门优惠政策,落实“交房即交证”有利政策,搬迁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免收登记费、工本费、测绘费,集中安置区免征耕地占用税,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负担。五是为方便群众实现快速搬迁安置,进一步优化手续办理流程,精细化贴心服务,通过房屋跟进“选”、手续跟进“办”、贷款跟进“放”、钥匙跟进“发”等一条龙服务,让老百姓搬得出。 着力搬中“怎么搬” 用“组合拳”提服务之效 “怎么搬”是搬迁的关键问题,也是搬迁群众的顾虑之二。临洮县自然资源局始终把党建引领贯穿避险搬迁工作全过程,坚持“领导顶上,党员靠上,群众跟上”的原则,积极协调镇村党支部宣传动员党员先锋引领作用,由30名县级领导全部下沉包抓乡镇和村社,重点围绕“哪些需要搬、搬到哪里去、钱从哪里来、后续怎么发展”等急难问题开展调研,深入一线察民情、解民困、纾民愁,因户施策,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动员宣传,讲清搬迁利弊,帮助算好“安全账、经济账、生态账、长远账”,全面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打消群众顾虑困惑。按照“应搬尽搬”的原则,围绕6大搬迁类型,严守“一申请、两公示、三审定”的对象认定程序,对搬迁群众的家庭成员结构、社保状况、就业就学需求、安置方式等信息进行详细排摸,分类建立台账,全县共计需要搬迁2849户11101人,其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830户10938人,河道湖泊管理范围搬迁19户63人,分两批逐年搬迁,2022-2026年第一批搬迁2270户,2027年以后第二批搬迁579户,涉及地质隐患点42个,其中13个地质隐患点266户群众实施整村整社搬迁。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将协调有关乡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驻点包抓的方式,督促指导衙下集镇下何家村、峡口镇张郭家村槐沟湾社、辛店镇前川村白崖一社、新添镇上街村刘家坪社、上营乡黎明村川子社、上营村阳洼崖社、玉井镇陈家咀村窑坡等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加快整体搬迁进度,统筹做好拆旧复垦、生活用房建设等工作,全力打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示范点。 着力搬后“怎么稳” 用“绣花功”保民生之本 “搬出来”需要决心勇气,“稳得住”需要用心用力,更是搬迁群众的久安大计。临洮县自然资源局协调相关部门,按照住房有保障和自筹不能过高的思路,指导搬迁农户算好建设成本、国家补贴、农户自筹资金“三本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门槛低、利率小、时间长的金融信贷产品,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解决群众资金难题。全面充实“10+5+N”惠民政策包,除10万元补贴贷款和5万元贴息贷款外,剩余贷款部分可享受利息由财政和个人按6∶4分别承担的商业贷款,发放5万元贴息贷款204户1070万元,发放商业贷款56户1729万元,免征集中安置区耕地占用税60余万元,减免房屋契税1269.6万元,免收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测绘费等38万元,极大可能保障群众能“搬得出”。搬迁后实行“三不变”,即迁出区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不变,享受的各项惠农政策不变,原村集体成员身份和农业户口身份不变,享有国家赋予农民的所有权利、利益及各类社会保障待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转让,发展规模经营,防止土地撂荒。完成拆旧复垦170户,恢复耕地77亩,编制了增减挂实施方案,按每亩约4万元指标交易计算可实现增收301万,全年预计恢复耕地148.8亩,实现增收近600万元,全部用于后续产业扶持。在迁出区安全区域拟建设20平方米生产生活用房55处11000平方米,全力满足搬迁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同时,坚持将安置区发展与城区一体推进,在集中安置区周边谋划了加快国力康养、供销品牌农资、快递物流中心、现代农业智慧园区等重大项目,可吸纳劳动力6000多名,组织开展劳务输转和技能培训,并在集中安置区的物业管理、城市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排用工,帮助105名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确保搬迁群众劳动力在家门口务工,为推动产业和人口向安置区集中,促进县城、安置区和小城镇联动发展、同频共振注入了催化剂,真正让群众搬迁无牵挂、落根有保障。 下一步,临洮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大对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用情用心用力推进公共服务、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各项工作,以实干与担当托起群众幸福“安居梦”。(临洮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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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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