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继001号 岳红桃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杨秀芳名下;坐落于安定区新城区7号地块(阳光馨苑A区)6幢1单元17层1702室(房屋建筑面积:92.95平方米),房屋合同号:亚行贷款道路征字第24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被继承人杨秀芳与岳红桃为母女关系、被继承人杨秀芳与岳卫国为母子关系、被继承人杨秀芳与岳红缨为母女关系。被继承人杨秀芳于2016年3月21日因病死亡,生前无留遗嘱。继承人岳红桃、岳卫国、岳红缨于2025年1月2日在定西市市民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合法证明材料并签订了继承协议,同意上述遗产由岳红桃继承。 根据上述申请人安逢提供的不动产权属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了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安定区西岩路18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审核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定西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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