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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受遗赠)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4 14:49     来源:定西市自然资源局

编号:(2026)继008号

胡照宏申请继承登记在被继承人胡建明名下,坐落于安定区新城区(惠民佳苑)14幢1单元9层902室,面积92.9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甘(2021)定西市不动产权第0004148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被继承人胡建明与马玉珍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胡建明与胡照宏系父女关系。被继承人胡建明于2025年9月18日因疾病死亡,生前无留遗嘱。继承人马玉珍、胡照宏于2026年3月4日在定西市市民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合法证明材料并签订了继承协议和承诺书,同意上述遗产由胡照宏继承。

根据上述申请人胡照宏提供的不动产权属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了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至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安定区西岩路18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审核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定西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

责任编辑  :  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员